基层法院走群众路线不妨"小题大做"
在最高院召开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动员大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要求机关各单位和广大干警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着力在联系人民法院工作实际、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工夫,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这一要求对基层法院司法工作者有着更为深远的指导意义。
人民群众满意与否,是检验我们工作最好的风向标。基层法院处在司法战线的最前沿,与百姓距离最近,最能倾听到民生的疾苦,了解到群众的诉求。我们应该努力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矛盾纠纷动态,便于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化解矛盾纠纷。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才能建立起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感情桥梁,最大限度地获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赢得最为广泛的群众信赖。
基层法院因为受人力、财力、物力的制约,若要开展轰轰烈烈的大规模的活动难免心有余而力不足。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立足自身实际进行各种尝试,在量力而行的同时做到尽力而为。
笔者所在法院今年开展的“司法联络员”工程就是一次有益尝试。在辖区内经济建设的重要区域、拆迁指挥部、重点工程和重点企业、乡镇街道办事处、学校、农村社区、经信土地环保城建等管理部门及各金融保险机构,各聘任一名司法联络员,构建起覆盖整个辖区的司法服务网络。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在重点部门或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安排专职法官与司法联络员进行联系对接,及时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司法联络员和法官工作室这一有效载体,建立起了与辖区各个领域的经常联系渠道和定期沟通机制,法院定期对司法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司法联络员帮助法院跟踪研究经济发展动态,开展好法律咨询、法律风险评估、法制宣传等司法服务活动,使法院的司法服务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山不辞土,故能成其高;海不辞水,故能成其深。”以坚定的信念和务实的作风,去察民情、听民声、解民忧,立足自身不言乏力、不言放弃地做好对人民有利的每一件小事,让司法的关怀惠及百姓民生的点点滴滴,这就是基层法院工作者的责任、使命和情怀。(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