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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向武汉铁路局发出司法建议得到积极反馈

时间: 2017-11-17 15:18

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向武汉铁路局发出司法建议

得到积极反馈

 

近年来,襄阳铁路运输法院结合所管辖案件特点辖区治安形势,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突出打击重点,坚持依法严厉打击盗窃及破坏交通设施等刑事犯罪,有效保护了铁路旅客人身财产安全,保障了铁路运输安全秩序。而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该院发现武汉铁路局管辖内旅客列车、车站货场等处未安装监控设备,不仅对盗窃案件的侦破造成很大的阻力,而且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一定困难,所辖部分铁路单位存在管理松懈、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法制宣传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对铁路旅客人身财产和运输安全秩序及时有效的保护为预防此类问题的发生,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对这些案件进行梳理汇总后,于2017年8月向武汉铁路局发出《司法建议书》,指出了上述漏洞和薄弱之处,并向该局提出了4条司法建议。

武汉铁路局接到司法建议后,该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迅速作出批示,各分管局领导立即召集相关部门组成专班对襄阳铁路运输法院提出的4条建议逐条分析研究,正视问题,深刻反思,查找漏洞,制定了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并于近日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该院,表示将吸取司法建议中所通报的案件教训,加大旅客列车、货场、车站等处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以科技力量增强安全防范;加大铁路沿线两侧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对重点地段采取补强措施,确保线路封闭效果;规范货运列车防盗设施管理,提高全局货运列车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法制宣传力度,补强安全警示标识,开展爱路、护路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铁路运输安全外部环境,确保铁路旅客人身财产安全及铁路货物运输物资安全。

襄阳铁路运输法院积极拓展审判职能,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不仅为保证铁路旅客人身财产安全和铁路运输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而且充分发挥了司法建议的警示、参谋、宣传教育作用,实现了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体现了人民法院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责中的担当作为,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